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辐照加工与技术应用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公示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辐照加工与技术 应用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项目地点 项目名称: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辐照加工与技术应用综合开发一期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孟杨路6号 2.环保审批情况 我单位于2018年8月委托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9年6月14日取得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辐照加工与技术应用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环批复﹝2019﹞232号)。该报告表中批复的建设项目内容为:在陕西(杨凌)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区内辐照加工与技术应用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新建10MeV和5MeV电子加速器(均属II类射线装置)辐照加工生产线各1条。 3.验收范围 本次对2台电子加速器(II类射线装置)及其工作场所进行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目前2台电子加速器及其工作场所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措施运行正常,已具备了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取消了《环评报告》中设计燃气锅炉供暖设备,改用空调进行供暖,已不涉及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其他包括活动种类、范围、射线装置参数(最大能量、束流强度、功率)、工作场所、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等均与环评报告一致,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无重大变动及显著不利环境影响,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辐射防护设施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 单位按要求成立了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辐射防护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2. 11名辐射人员均进行了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辐射安全培训,并建立有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3. 2间加速器机房均配备有门-机联锁系统、急停装置、光电感应装置、巡检按钮、实时剂量监测系统、摄像监控系统、排风系统等安全联锁装置运行正常,防护门外设置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辐照室外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分明确,并设置有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二层控制室设置有门禁系统。 四、验收结果 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加速器项目辐射环境监测报告》(QNJC-202009-E010)表明,该项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满足《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 979-2018)标准相关要求,人员辐射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和《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 979-2018)中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限值的要求。 陕西华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臭氧、氮氧化物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JJC(监)202009-Z0047)表明,该项目电子加速器机头正下方附近臭氧及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的要求;各加速器机房排气筒出口臭氧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相关要求。 陕西华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臭氧、氮氧化物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JJC(监)202009-Z0047)表明,单位四周厂界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限值要求。 单位在厂区内设置有垃圾收集筒对生活垃圾固体废物进行集中收集,并统一运至孟杨路垃圾中转站处置。 单位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职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孟杨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验收结论 本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与标准,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以及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辐射防护措施。 经验收会议讨论,同意本期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按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单位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续工作,并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114.251.10.205)填报相关信息。 六、后续要求 1. 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单位安全文化素养和安全意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射线装置的使用安全。 2.加强辐射工作场所日常监测,确保工作场所辐射环境安全。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1月5日 建设单位:杨凌核盛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838365782 验收监测单位: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15529381956
附件:1.验收报告 2.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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