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青海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射线装置进行工业射线探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4 10:13


1、项目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青海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射线装置进行工业射线探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建设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48号

 

3、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电建集团青海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48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13997237915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中国电建集团青海工程有限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利用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对电站安装、电厂检修进行现场焊缝探伤。

本项目建设单位购买了1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为Ⅱ类射线装置,型号:RT-2805D,用于开展移动式探伤作业。

中国电建集团青海工程有限公司已根据环评报告表要求和青海省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意见完成了该项目的建设,目前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措施运行正常,已具备了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条件。

 

6、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阶段主要包括射线装置探伤过程产生X射线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外照射;X射线会使空气电离产生少量O3、NOX,冲洗胶片产生的废显(定)影液、洗片废水,以及废胶片。

 

7、对策和措施

(1)现场探伤作业时,先进行清场,并对工作现场进行分区管理,在相应边界设置警示标识。控制区边界上合适的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射线工作区”警告牌,监督区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并设专人警戒。

(2)确保开展移动式探伤工作的每台探伤机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工作人员。

(3)控制区的边界尽可能设定实体屏障,包括利用现有结构(如墙体)、临时屏障或临时拉起警戒线(绳)等。

(4)现场探伤每个探伤组至少配备一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检定/校准工作,现场探伤时每名辐射工作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

(5)在控制区的所有边界都应能清楚地听见或看见“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在监督区边界和建筑物进出口的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6)废显影液、废定影液、洗片废水和废胶片设有专用收集桶分别收集贮存,定期送交有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防止因违规操作对自身及周围公众产生不必要的照射。

(8)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发生辐射事故时及时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9)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并均取得了考核合格证书;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了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10)成立了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各项辐射安全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公示日期: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4日